收費標準

安養型 ——   服務費 21,600   保證金  30,000

以服務無罹患慢性病、具生活自理能力(吃飯、洗澡、行動佳)及認知功能正常之老人為服務對象。


養護型——   服務費 25,920   保證金  30,000

長照型 ——   服務費 27,000   保證金  30,000

以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、罹患慢性病(高血壓、糖尿病)、 身心障礙、臥床或失智症者,需要 24 小時護理照護之老人為服務對象。


備註:

1.上述為雙人套房基本照護服務費用。
2.收費標準不含醫療就醫、特殊照顧、護理管路、特殊飲食及照顧耗材之費用。
3.經濟困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經提出相關證明,本中心可協助提供相關福利諮詢服務。
4.照護服務費如因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等特殊身分而享有政府補助者,得扣除其政府補助款項,餘額為自付之照護服務費。